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腐败风险查到点 惩防体系建到岗――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深入开展腐败预警防控工作

发表时间:2010-10-13 【关闭窗口】 【打印本页】


腐败风险查到点  惩防体系建到岗

――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深入开展腐败预警防控工作

 

近年来,武汉市地税局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,积极开展腐败预警防控实践,探索将现代管理学中的风险控制理论引入反腐倡廉建设,初步建立了事前教育提醒,事中监督管理,事后考评追责相结合的腐败风险防控机制,《地税系统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》项目荣获2009年度全市纪检监察工作“创新奖”。

抓好三个环节  查透腐败风险

抓好分岗定责环节,锁定腐败风险高发区。查险必先明责。市地税局在工作开展伊始即成立工作专班,全面梳理各部门、各岗位工作职责,锁定腐败风险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,最终确定了税款运行、税收征管、税收执法等5大主要工作流程和“征、管、查、减”等12大具体节点,逐一明晰岗位主要职责,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,便于在排查环节“按图索骥”,深入查找风险。

抓好分类排险环节,绘制腐败风险分布图。一方面,组织全市地税干部对照法律法规、岗位职责等全面自查,并采取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,开展税检、税企廉政共建活动等多种形式邀请干部家属、检察机关、企业代表等帮查风险。另一方面,由市局组织专班依据前期确定的重点流程和节点,开展重点清查。通过一岗一排查,一节点一汇总,一流程一分类,共查找出在业务、政务和党务方面带有共性的风险点977个,汇总编印了《腐败风险防范手册》

抓好分级评估环节,设立腐败风险警示牌。按照风险发生机率或危害严重程度的不同,将腐败风险点划分为三个等级: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定为一级;可能承担党纪、政纪责任或造成较大损失的定为二级;发生频率较低,后果较轻微的定为三级,并实行分级监控:一级风险点由单位主要领导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防控;二级风险点由单位分管领导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防控;三级风险点由部门负责人直接防控。

筑牢三道防线  构建防控体系

以教促防,完善前期预防措施。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,向系统内部233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发放《廉政提醒书》;组织全体干部签订《廉政承诺书》;组织廉政知识“一季一考”;开设反腐倡廉“一季一课”,通过强有力的宣教活动,增强地税干部防范风险的意识和抵御腐败的能力。

以管促防,完善中期内控措施。针对查找出的“风险点”进行积极防控和认真整改。如针对税收执法中存在的腐败风险,开展了推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、漏征漏管清查、重大工程项目营业税控管、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等重点工作;针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腐败风险,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了“五好班子”、群众满意基层税务所和标准化基层税务所等创建活动等。同时,邀请17名特邀监察员对25个基层税务所和16个办税服务厅进行了明察暗访,检查整改成效。

以惩促防,完善后期处置措施。建立健全腐败风险处置机制,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分三类进行处置。一是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。对于涉及干部个人的腐败风险,采取谈心疏导、信访约谈等方式进行处置;对于涉及部门和单位的腐败风险,采取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、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进行处置。二是失职性行为及时追责。认真落实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,2009年以来,对疏于管理、淡化责任的34名当事人进行了税收执法过错追究。三是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。去年以来,6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。同时,注重发挥案件查处“后一半”的作用,深入剖析典型案例,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腐败风险,建章立制予以防范。

实施三个推进  健全长效机制

健全制度保障机制,推进规范化履责。2009年以来共修订或新制定各项制度规定100余项。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,修订了党组议事与决策规则,建立了领导班子AB角工作制度。二是完善税收执法工作制度,出台了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范、减免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。三是健全行政管理工作制度,制定了财务装备管理、国内学习考察、车辆管理等制度规定。

健全科技防腐机制,推进信息化预警。充分运用科技手段,防止腐败风险的滋生。一方面,打造武汉地税“信息管税”平台,大力推进网上办税、网上办公和网上公开,用“无情的电脑”制约“有情的人脑”。另一方面,在江汉区局开展执法腐败风险预警试点工作,开发了风险预警系统,做到越权即预警、违规即预警、触线即预警,加强对预警信息的跟踪、反馈和考核

健全检查考评机制,推进动态化监控。将日常督察和年终考核相结合,对防控工作进行检查考评。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,将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,量化评分标准,细化考核办法,强化结果运用。二是加强执法监察工作,开展了“三整顿三规范”等专项活动,将风险防控融入日常监管之中。三是加强内审监督工作,开展了离任审计和信息化建设专项审计,强化了对基建项目和政府采购等环节腐败风险点的监管。

通过开展腐败预警防控工作,全市地税干部队伍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,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,较好地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由“两股劲”变为“一股绳”,有力推动了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。20101-8月,全市地税系统组织完成各项税费收入362.82亿元,同比增长20.8%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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